福州市委原副书记吴文达被判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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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今日晨报看点 受贿45万,158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中共福州市委原副书记吴文达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据悉,吴文达利用其担任中共福州市委副书记、福州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50931元。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家庭合法收入达人民币1578781.28元,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或无证据证明其来源合法。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吴文达受贿犯罪所得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