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组建专门机构开展监督工作 党政干部社会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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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5:56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近日,崂山区出台了《党政机关社会监督评议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家成立了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组成的“区党政机关社会监督评议委员会”,对党政机关干部的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廉洁自律等进行社会监督评议。 此次崂山区成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占三分之一的“区党政机关社会监督评议委员会”后,120名成员涵盖了专家学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级党组织、村(居)委会负责人、一般群众等社会各方面代表。同时,为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评议委员会”将实行聘任制、轮换制,每年对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予以调整,从各方面避免以往评议方式的弊端。 据了解,“社会监督评议委员会”对列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所有单位和驻区有关单位享有调查权、质询权、建议权和评议权,并将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电话随机了解等形式明察暗访,广泛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得分,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单位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得较差票超过30%,经年终考核确认未达标的,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视情况予以组织处理。(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