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春运证”不准上路 明年元月4日前交警检测核发“春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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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5:57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一年一度的“春运”客流高峰即将来临,记者从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召开的“200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上获悉,今年“春运”期间,没有交警部门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的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以及不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2003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和交通违章记分满12分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从事“春运”。 2004年春运从2004年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历时40天,预计春运期间公路客运量比2003年增长3%。为保证我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各级交警部门将严格公路客运车辆临时检验,把好春运车辆准入关,加强对参加春运的客运单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客运汽车站和客运企业的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交通安全防范大检查,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依法查纠严重交通违章,打击车匪路霸,保障道路畅通和安全。此外,每个春运检查点,要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所需,尽可能多为过路司机和旅客提供各种便利,使每一个检查点都成为密切警民关系的窗口和纽带,真正让广大旅客走得放心、走得舒畅。 据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将强化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验。元月4日前,组织车管民警对9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进行临时检验,达到安全技术标准的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19座以上(不含19座)大型客运车辆季检与春运临时检验合并进行,凡上线检测合格的,同时发放《定期检验合格证》。凡未参加临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以及非法改装客车、农用运输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不准从事春运期间的公路客运。对卧铺客车加强检验和整改,没有按规定重新进行改装和重新核定载客人数的,不予核法“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王延滨周江波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