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不成又胖七斤 经工商执法人员协调,张小姐拿回1000元美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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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3:2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市民张小姐在美容院接受减肥治疗后,不仅一斤未减,还胖了7斤。由于双方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美容院不同意退款。昨日下午,经湛山工商所调解,美容院将1000元减肥款退还给她。 据介绍,由于减肥治疗不像商品,消费者在接受减肥服务前,不要只有口头协议,最好与商家以文字的形式规定好减肥无效是否退款。(段海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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