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辍学,责任人要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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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5:59 大众网-生活日报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辍学,并设立义务教育助学资金对经济特困学生和特教学校的残疾学生给予资助。对因种种原因造成学生辍学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不同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其他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入学率目前已达98%以上,但因为种种原因部分农村初级中学的控辍任务相对较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学生入学率下滑的现象。为此,省城今后将建立动员辍学生复学制度,学生无正当理由一周内不到校的,学校要派人说服动员其返校,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要向辍学学生或其家长(监护人)发出《敦促入学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返校;严格辍学学生报告制度,对在校生辍学情况,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建立班主任、任课教师控辍责任制度,对已辍学或有辍学意向的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耐心说服学生家长动员学生返校;实施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控辍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和教师,在评优评先活动和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省城还将设立义务教育助学资金,对因家庭贫困难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的书费、杂费等支出予以资助,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要按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免费教育。同时,学校还应通过个别辅导、建立帮学对子等形式,加强对“学困生”的教育和辅导,严禁学校和教师歧视“学困生”,更不允许以种种理由不准他们参加毕业考试和中考。 (记者 陈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