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载客凸显乡村公交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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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9:26 南方都市报 |
观察家 农用车,原本是农民用来载物运货的工具,如今却越来越多地扮演起“乡村的士”的角色。正是这种“乡村的士”,在给农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成为乡村交通事故的主角,夺取人们生命的杀手。在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安监局联合通报的对7起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中,就包括了两起由农用车“导演”的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52人死亡。 从这两起事故中,我们可以发现某些共同的东西:事故都发生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都是由农用车超载引起。人们之所以冒险乘坐,并且往往超员乘坐农用车,也许我们能够从上述两起事故的细节中找到原因。一是省钱,我们看到,在饶平事故中,茶农就是为此才集体搭乘非法营运的农用车的;二是图方便,在连州事故调查中,幸免者们均表示:村庄离镇里有十几公里的土路,又不通班车,不坐这样的“乡村的士”是很难的(《广州日报》12月23日报道)。如果说前一个原因是农民对交通工具的“选择失误”的话,那么后一个原因就已不是选择恰当与否的问题,因为这已是他们的无奈之举。在乡村公交服务缺位的情况下,农民要保持与城镇互通往来,就不得不被迫冒险搭乘农用车! 可以说,农用车成为“乡村的士”并且屡发事故,这不仅有交通部门管理、农用车本身危险大及无证驾驶等因素,更多的是,它从另一个侧面暴露了乡村公共交通服务供给这一亟待完善的现实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尽管一些偏远地区的道路交通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在公共交通服务供给方面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其表现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公共交通服务系统的客运路线仅限于区所在地,大部分乡村尚未通客车,即使通客车,也不能满足那些携带大筐小篓货物的生意人的需要。同时,在少数运输公司垄断这些地区交通供给的情况下,其公共服务的定价水平往往高于人们的消费承受力,事实上也就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供不应求”的问题。现存公共交通服务的“高消费性”和低效供给,无疑为一些私车、黑车超载提供了条件。 加强农用车管理和驾驶员的培训、严格惩罚超载等措施并非解决农用车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因为只要还没有作为替代物的完善的公共交通服务及其管理体系,农民就只能被动选择农用车,就必然存在超载的现象。农用车变“的士”,“的士”普遍超载,超载屡致交通事故,这一环环相扣的链式反应,给我们的政府部门敲响了警钟:农用车超载事故发生也许是偶然的,但这背后却有其必然性的原因。减少乃至避免搭客超载(事故),完善交通服务供给,降低这种公共服务的价格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张东锋(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