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根据协议对华贷款2500万美元 偿还期为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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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0:2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六日电(记者赵建华)中韩两国今天在此间签署了《中国与韩国政府关于经济发展协力基金第六批二期贷款安排》。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夏中分别代表两国在协议上签了字。 根据协议规定,韩国政府将向中国湖北、湖南、安徽和云南四省水稻机械化项目提供两千五百万美元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百分之二点五,偿还期为三十年(含十年宽限期),贷款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四省建设水稻机械化示范区所需要的农业机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