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旅游管理部门提醒:春节出游应防低价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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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2:0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市民出游能更顺利开心,近日汕头市旅游局及旅游质量监督所发布提醒市民出游6个注意事项,要市民提防低价陷阱,注意和旅行社签订内容详细的合同。 这六大注意事项包括: 1、出境游要认准4家有资质的旅行社。目前汕头具备经营出境游资质只有市旅游总公司、汕头中旅、康辉旅行社、天驰旅行社4家。 2、出境游出国游必须到有旅游业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报名参团,切不要轻信无此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据旅游管理部门长时间的调查和观察,非法经营旅游的机构大致有4种,一是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境外办事机构,按规定这些机构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三是旅行社变相转让经营权,搞挂靠;四是“黑旅行社”。 3、出问题及时向旅游相关部门投诉,旅游管理部门可依法查处,为游客维权。 4、报名参团谨防低价陷阱。近年来出现的“零团费”、“负团费”以及“貌合神离”的旅游产品,表面看起来其行程和传统做法的旅游行程很相似,但内中却另有文章,因此不能只简单看此列出的“景点”数量,更应关心其他服务内容。 5、春节一向是旅游旺季,出游往往机位有限,提早报名有利于选择理想线路和日期。 6、《广东省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对旅游者的权利、义务、旅游中的注意事项和投诉均作了详细表述,市民参加旅游之前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合同,同时将种种细节在行程安排表里注明,以保障旅游的质量。(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