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毒火腿”案犯罪嫌疑人被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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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4: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据新华社电备受关注的浙江金华的“毒火腿”案近日有了新的进展。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认为曹锡平涉嫌用“敌敌畏”浸泡火腿,已涉嫌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日前依法批准逮捕。 曹锡平是金华市金东区永泰火腿食品厂的法人代表。11月上旬,在制作加工火腿过程中,因当时气温偏高,为防止火腿被苍蝇叮咬、生虫,曹锡平默许负责生产加工的其兄曹锡洪将火腿放于含有敌敌畏农药成份的水中进行浸泡清洗,共浸泡火腿300余只,被中央电视台记者暗访后曝光。(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