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提审头号劫匪季炳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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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5:15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12月27日电 香港头号劫匪季炳雄被捕后,昨天在北九龙裁判法庭正式提堂。 昨早,在4辆警队冲锋车、八辆巡逻车、十辆电单车,总共逾百名荷枪实弹警员的高度戒备下,季炳雄及吴振强乘坐的警车分别由西区及北角警署驶至北九龙裁判法院。警车内的被告黑布蒙头,低头躲避记者视线。10时正式开庭,季炳雄在五名持械警员押解下,出现于犯人栏,只见他头发灰白、肤色黝黑、面容苍老。 法庭上季炳雄及吴振强被宣读三项被控罪名:一、无牌藏有枪械,包括1支AK47自动步枪、两支雷鸣登霰弹枪、7支黑星手枪;二、无牌藏有弹药,包括882发各类子弹;三、管有爆炸品,包括7枚手榴弹。除此之外,控方并表示,季炳雄尚涉及逾16宗严重械劫及枪击案件,是警方全球通缉的重要疑犯,并怀疑吴振强也属同谋。 裁判官韦达考虑被告控罪严重,并涉及多宗严重案件,因此拒绝其保释要求。法官指出,信纳警方已有提供足够的冲凉设施,亦会有专人负责定期的检查,确保设施可以良好使用,指被告的投诉并没有足够理据。此外,警方已安排50名证人在警署进行认人手续,若安排至其它场所收押,不仅不便,每次押运被告,警方均需出动大批警力,耗费大量时间,更会产生保安问题,因此被告需还押警署羁留室。 季炳雄是在本月24日被捕的,根据现行法例,任何无牌藏枪及弹药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10万元及监禁14年。如果季炳雄藏匿举火罪名成立,仅这一项罪名,季就可能被判14年监禁,还未计其它正准备提出起诉的枪械伤人罪名。(陈晓钟)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