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无须多付款(生活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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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05: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前几天,我在某商场购买了40元的物品,付款时要求业主开具发票。业主明确告诉我,要开具发票就得付45元钱,否则不给开。请问,开具发票就要多付款吗?读者萌民萌民读者: 发票是指在商品购销,提供或接受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你向业主索取发票的做法是正确的,而业主不开具发票、随意变更金额 即你所说的要你多付款的做法是错误的,属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若业主继续要你多付款,你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业主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定的罚款。 江西省龙南县国家税务局 张伟雄 《人民日报》 (2003年12月28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