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有偿停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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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09:5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对于生活在城市的普通百姓来说,几乎人人都有过自行车被偷的经历。有人一年内有七八辆自行车被偷,有人昨天买了新车,今天又被偷了。偷车事件层出不穷,警方也是管不胜管。老百姓外出停车,除了“车锁重重”,就指望运气了。 防止丢车,好办法不是没有。崔衙街头近日出现了我市首家“自愿寄车、有偿收费、被盗赔偿”停车点。在我来看,这个收费停车点可谓好处多多:一、以前一些地方停放自行车也收费,但却是“只管收费,丢了不管”,双方实际上是一种不平等交易。崔衙街头停车点的运作,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一方要停车,得付钱;一方收了钱,得负责。二、这个停车点是由几名下岗工人开办的,政府只需给些政策,不需要投资,既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又可以祛除市民的“丢车之痛”。再说了,自行车有专人看管,必定会摆放整齐,也可以畅通道路、美化市容。三、因为丢了要赔,看车人就会时刻睁大眼睛,小偷想下手也就没那么容易了。市民外出,交点钱,落个放心。这是最主要的。有此好处,理当推广。 据说,崔衙街头有偿停车点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每次分别收费5毛、1元、2元。如果按每月停20天算,一辆自行车一年要交120元,有些人会觉得不划算。这也是一个问题。我想,收费点可以区别对待,给予一些“长期客户”一定的优惠。再往远处想一下,如果在一些丢车事件多发地都有了这种停车点,也可以搞“连锁”,市民“包月”、“包年”优惠交费后,只要在这些点寄存车辆,都可以享受同等服务。当然,这需要一步一步来。(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