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成本账是本糊涂账(评头论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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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4: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河北 刘锋 曾担任山东省黄金工业局局长的薛玉泉犯案后算了一笔“腐败成本账”,他说,他的父母因他的犯事,双双住进医院……被捕时51岁多一点,至少可以再干10年。按现在的工资递进幅度看,全家人10年收入200万元应该没问题,和收入的贿赂差不多。这又是何苦呢?腐败这条路不能走啊! 局长不愧是局长,也说了一些实话,但他的成本账实际上是一本糊涂账。贪官清楚自己所作所为,也知道被发现以后的后果,但是为什么他们要前“腐”后继?关键在于心存侥幸,至于算不算成本账,笔者愚见,他们才懒得去费脑筋。他千方百计要将自己虚拟的合法收入算得超过受贿所得,无非是要证明最后两句沉痛的“总结”——真正是得不偿失啊!腐败这条路不能走啊!明眼人一看就清楚,你5年收了200来万,这还仅仅是开始,如果你不倒,保不定还能升迁,胃口只会越来越大,怎么会满足于区区每月5000元的工资?再看,多少次评比、多少次整顿,都没有发现蛛丝马迹,说明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他怎么会金盆洗手?何况他已经身不由己了。至于自己身陷囹圄之后,父母住院、妻子取保候审、儿子对象告吹,这笔账是多少钱都换不回来的。每一个贪官案发之前不会去算成本账,他们只算收成;每一位贪官,案发之后大概都要算一笔成本账,这账换算成金钱,肯定是不等值的。贪官想要通过忏悔来赎罪也好,想通过表演来“立功”也好,总之,不能再自欺欺人。笔者认为,要求官员按照“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去自我约束,加大监督力度,才是根本。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29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