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股票需要保荐了 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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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4:2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继新发审委制度近期开始运转后,我国证券发行体制改革的另一重大举措———《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昨日正式发布,并自明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首发公司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均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保荐。保荐期分为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两个阶段;首发公司上市后,券商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再融资的,其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办法》规定,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并出具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名的专项授权书。 《办法》对可从事保荐工作的证券公司和个人提出了比目前的主承销商和一般证券从业人员更高的条件,证监会对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向社会公布名单。李巧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