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为百岁老人月增百元生活补助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9:2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曲家庄村的刘玉瑶老人今年已经103岁高龄了。近日,刘老先生收到崂山区老龄委的工作人员送来的生活补助金时,满脸高兴:“从200元涨到300元喽!” 尊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长寿越来越被人们关注和珍惜。崂山区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每年都可得到生活补助费1000元。为进一步体现对百岁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最近,崂山区又在原来每位百岁老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决定为全区的百岁老人每月再增发生活补助100元,进一步营造了尊老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对百岁老年人月增发百元生活补助的具体规定是:本人为崂山区常住户口、且在户口所在地居住的,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补助时间自2003年1月1日始,每位百岁老年人月增补100元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列入资金预算,并根据情况增减。(钱卓栾绍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