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为婚检者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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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14:45 新民晚报 |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修改稿)上午审议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结婚生育是终身大事,为终身大事立法更要以人为本。今天上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修改稿)交付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未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婚姻登记的前置条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婚检对于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具有积极意义。为此,条例草案修改稿做以下表述:本市提倡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期检查。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公民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期检查的措施。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产期检查时,应当提供规范、便民、优质的服务,并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