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狂奔6名无辜市民遭殃盗车贼被重判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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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15:20 锦州晚报 |
本报讯(肖宏 刘竹 记者侯晓非)刚刚刑满出狱的李玉民偷了一辆吉普车后,在上海路上驾车狂奔,一路上接连让6名无辜市民“遭殃”。12月26日,该人被凌河区法院重判了13年徒刑。 据介绍,今年8月12日中午,于某驾驶着一辆军用吉普车来到位于凌河区上海路老图书馆附近的一家复印社取物品。由于赶时间,于某匆匆下车后没有拔下车钥匙。此时,刚刚刑满出狱的李玉民正在附近闲逛,发现这辆吉普车车门微开,车钥匙还垂在那儿,就动了贼心,窜上车后,开车就跑。在复印社内的于某经旁人提醒,意识到车被盗了,马上便乘上一辆出租车追赶,同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李玉民当时沿着繁华的上海路由西向东一路“狂奔”,本来开车技术就差,再加上他心里慌乱,车子在马路上直“划弧”,先后撞到了两辆夏利出租车、一辆人力三轮车、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以及几名行人,最后一头撞在了路旁一棵大树上,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捕获。此次事件中,共有6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骑自行车的杨某伤势最重,被撞成头面外伤、右前臂骨折、鼻骨骨折、牙齿折断。 事情发生后,鉴于李玉民经济困难,没有赔付能力,几名被害人都放弃了民事部分的赔偿请求,一致要求对被告人严惩。凌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玉民构成了盗窃罪,还是累犯,且其盗窃行为给别人的财产、人身都造成了重大损失,应给予严重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 作者:肖宏 刘竹 侯晓非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