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执教鞭请先宣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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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4:5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实施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政府规章可审查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规定》要求,政府规章须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审查。该法规规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区(市)人大及常委会以及市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都可以提出审查要求。 教师上岗先宣誓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指出,学校应当在每年的教师节组织教师宣誓活动,新任教师上岗前应当宣誓。据悉,教师宣誓写进法规,这在全国教育系统尚属首次。 重要规划必公示 《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实行批前公示制度,火车站、港口、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剧院、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组团以上居住区住宅建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雕塑及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公示。 无证卖气要重罚 《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提高了对违法建设、经营燃气等行为的处罚额度,如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而从事燃气经营的处罚额度由原先的5000至1万元,提高到1万至10万元。(聂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