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不再审批黄金贸易进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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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6:0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讯记者田丽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将从2004年1月1日起不再审批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海关不再凭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收。 据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进口后不能再出口的黄金及其制品经批准内销的,仍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仍由人民银行审批,海关凭其批件并按内销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据悉,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长期以来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一直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人民银行进行审批。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2月30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