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自行拆除 否则强制执行 罗湖区坚决拆除违法过期临时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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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7:3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金涌翁惠娟)因媒体介入而曝光的新都酒店停车场大片违法建筑,限于今年12月31日前由业主和商户自行拆除,否则将于2004年1月2日由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强行拆除。昨天上午,罗湖区领导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实地查看,严正告知业主单位并向商户解释宣讲拆除方案,坚决拆除违法过期临时建筑。 标上醒目“拆”字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在春风路立交桥下新都酒店停车场上“长”出的大片违法商业门店,昨天上午都被标上了“2004年1月2日拆,国土局示”的大字样。一些商家以“拆铺大清货”、“出血贱卖”招徕顾客,显然做好了拆迁准备。天天商行的小老板说,他其实早就明白违法建筑的寿命长不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兑现了,后悔不迭。不少商家表示理解政府的拆迁举动,极少数不服气的正在接受劝解工作。 九部门紧急处理 《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新闻媒体昨日在显要位置以《大片违建何以闹市藏身?》为题,对春风路立交桥下、“新都酒店停车场”内的大片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商业违法建筑进行了公开曝光,在罗湖区引起强烈反响。区委书记汤锦森、区长刘学强高度重视,见报当天上午,立即召集国土、城管、建设、劳动、安监、武装、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和南湖街道办负责人,前往春风路立交桥下的违法建筑现场制定拆除方案,并进一步做通业主和商家的拆迁工作,拿出了限期拆除的时间表。 自12月16日,省委常委、代市长李鸿忠在视察火车站时,对新都酒店停车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大片违法建筑作出查处批示后,罗湖区政府配合市城管办迅速展开了整治行动,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联合调查,市区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出整改方案。紧接着,市国土局罗湖分局依照法律程序,向违法建筑业主发出专门文书,要求其在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将于2004年1月2日依法强制执行。 做好拆迁准备工作 罗湖区委书记汤锦森、区长刘学强表示,一定要站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高度,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南湖街道办要紧密协助市城管办等部门,做好人员、机械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由于该违法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涉及商家30多家,要确保拆迁行动万无一失;清拆之后,要结合人民南改造建设,尽快打通微循环路,营造绿化带,给辖区群众一个交代。 汤锦森、刘学强强调,要对照市领导的批示,各职能部门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对各类违法建筑的清理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作者:记者金涌 翁惠娟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