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CEPA:内地香港海关加强执法互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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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9:07 华声报 |
华声报讯(记者唐伟杰):内地海关与香港海关日前共同制定了统一的《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自2004年1月1日起在内地、香港同时启用。两地海关并就互认关锁和查验信息共享等达成共识。统一载货清单、实施互认关锁和查验信息共享是内地与香港海关多年长期不懈努力的结果,开创了内地与香港海关在行政互助、促进两地经济发展的新里程碑。 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是在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介绍内地海关与香港海关开展行政执法互助,共同促进贸易便利的情况时做上述表示的。 龚正介绍说,统一的《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是根据内地海关旧版的“进/出境载货清单”和香港“进/出境载货清单”整合而成,共39项,其中共用部分26项,内地专用部分9项,香港专用部分4项。 两地海关就互认关锁和查验信息共享则是指,对于经一方海关查验后确认载货清单申报货物与实际货物相符的,施加绿色关锁,对方海关一般不再进行查验。2004年1月1日起,对经香港海关查验并施加绿色关锁的烟、酒两项货物,由承运人向内地海关提供香港海关查验报告,内地海关一般不再进行查验。内地海关明年,启用绿色关锁,届时香港海关予以同等通关便利。 龚正说,互认关锁和查验信息共享后,企业可以免于重复查验,提高企业通关效率;节约海关资源。同时,互认关锁和查验信息共享是目前国际上先进的通关管理模式,内地海关首次在毗邻的陆路地区关境间实施,是在监管方式上的重要一步,为将来与澳门和其他周边国家、地区海关的行政互助提供了重要的示范和探索。 龚正指出,统一载货清单作业单证、实现查验信息共享和关锁互认,适应两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了有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有利于打击商业瞒骗和走私活动,是积极落实CEPA安排的举措之一,同时拓宽了海关合作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