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起五类食品将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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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0:13 人民网 | ||
陈国琦 冯志生 有关调查发现,像新世隆、保龙仓槐底店、天客隆等大型超市的五类产品绝大部分都加贴了质量安全标志,一些规模较小的便利店有个别产品没有加贴该标志。不过这些店的老板都表示,等这批货卖完后,凡是没有加贴质量安全标志的,就再也不进了。 相对于厂家和质监部门,很多市民不清楚啥叫质量安全,更不知道“QS”是什么。不少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应该在产品上印上关于“QS”的介绍,让大家在购买时能学到知识,同时也能自觉防范。 自2004年1月1日开始,质监部门将依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以下三种行为进行查处:一是凡未取得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经销无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市场准入标志(QS)的五类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假冒、伪造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市场准入标志(QS)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此次查处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4年1月1日-3月31日),主要监督检查县城以上城市的五类食品的经销单位。凡发现经销无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市场准入标志(QS)的,应责令其停止销售,撤下柜台。第二阶段(2004年4月1日-6月30日),主要监督检查县城以上城市的五类食品的生产、经销和使用单位。凡发现生产和经销无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市场准入标志(QS)的,应依法予以查处。第三阶段(2004年7月1日后),主要监督检查分布在乡镇、村庄的五类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和使用单位。 由于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般需要三个月,所以如果企业已经申请,但在元旦前不能申请下来,质监部门可下发受理通知书,免于查处。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