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意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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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0:48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公茂军是一个被伤痛折磨的瘦骨嶙峋的小伙子。在一身病痛之外,他还要忍受因为没钱治病而睡猪圈、蹲窝棚的凄惨处境。而他那已经白发苍苍的母亲石大娘,除了照顾重病的儿子之外,还时常去捡点破烂来维持母子二人的基本生活。这一切令人辛酸的遭遇都是因为一年前那场。 2002年8月7日,公茂军在青岛市沙子口鹏程施工队工地上像往常一样卖力干活。不知为何工地的搅拌机出现了故障,笨重的料斗悬在了半空中,赶来帮忙的公茂军蹲在料斗下方检查,专心修理搅拌机,突然灾难降临了:沉重的料斗突然掉下,将公茂军的腰生生砸断了。 事故发生后,公茂军被送到青岛市骨伤医院进行抢救。很快,石大妈也从老家沂水赶来了。公茂军的父母都是普通农民,出事后,公茂军所在的鹏程施工队表示愿为其支付医疗费,这对突遭横祸的公茂军母子来说,可谓是不幸中的万幸,总算可以获得一点补偿了。正当母子俩稍稍欣慰一些的时候,事情发展却没有那么顺利,鹏程施工队在先后支付了6万多元医疗费之后就再不肯出钱了。这无疑对公茂军一家来说是雪上加霜,他们的生活几乎陷入绝境。 身上的积蓄花完了,老板又不再支付医疗费,无亲无友的母子二人只得搬出医院,另寻住处。不得已,公茂军向青岛市崂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劳动仲裁请求。如果这次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鹏程施工队就必须承担自己所有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那么自己的治疗也就有希望了。而公茂军母子等到的却是“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理由是公茂军的工作是开翻斗车,所以在并非其工作岗位的搅拌机下被砸不属于工伤。这一裁定几乎将他们推到了绝望的边缘。一边是自己身负重伤得不到赔偿,一边是家里越来越窘迫的生活环境,此时公茂军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有人提醒他们,或许法律援助可以免费得到帮助。于是,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石大妈来到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公茂军符合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中心很快为他指派了援助律师。接到任务后,律师立刻开展了事实调查、证据收集等工作,最后提出意见,认为崂山区劳动局“不予认定工伤”的裁定是错误的。根据《行政法》的规定,在律师的帮助下,公茂军又向崂山区劳动社会保障局的上一级机关———青岛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提起了行政复议。接到公茂军的行政复议申请后,青岛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迅速展开了调查并做出裁定,认可了律师的观点。 这一份裁决意味着鹏程施工队将承担高额的赔偿金。施工队不服,为了推翻这一裁定,施工队将青岛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法庭。然而,开庭的日子还没定下来,东借西凑的钱又快花完了,公茂军母子又面临着走投无路的局面。为了儿子的伤病,石大娘希望能先找施工队老板张志辉商量个办法,但是,张志辉却对此置之不理。就在石大娘想一死了之的时候,援助律师鼓励母子俩要坚持下去,这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安慰和希望。 2003年4月8号,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鹏程施工队诉青岛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的行政诉讼案,由于该案的审判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工伤能否被认定,公茂军能否获得赔偿,法院将公茂军追加为第三人,援助律师代表他参加了诉讼。如果一旦被告青岛劳动社会保障局答辩不利的话,将造成公茂军的直接性损害,将使他的生活更加地雪上加霜。 法庭上,鹏程施工队提出,公茂军与施工队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工伤不能成立,公茂军受伤应是人身伤害的范畴。但是,青岛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坚持认为公茂军和施工队之间确实存在事实性劳动关系。在本案中,如果按人身伤害算,施工队可能只需赔偿15万,而如果按工伤算,也许就要赔偿20万30万。 2003年4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维持了青岛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裁定。鹏程施工队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8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工伤的认定终于下来了。援助律师代表公茂军再次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施工队按工伤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索赔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由于公茂军经济困难,他一直没有住院而是在医院门诊上治疗,所以他的病历很不完整,这使得索赔数额很难认定。 目前,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青岛市崂山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已部分裁定鹏程施工队先支付公茂军已欠的2.8万元医疗费,令人欣慰的是,现在经过治疗,公茂军的伤情开始有了好转。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得到了赔偿的公茂军母子对生活又燃起了希望。 (法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