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歧视违宪还是遵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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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2: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原告张先著称,2003年6月,他报名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排在报考者中的第一名,并进入芜湖市人事局规定的体检程序。在体检中,张先著被铜陵市人民医院诊断感染了乙肝病毒,但他既不是“小三阳”也不是“大三阳”,只是一名普通的感染者。有关专家明确表示,张先著基本不具备传染性,在社会生活角色上应该视为健康人。但9月25日,人事局以口头方式宣布,张先著由于不符合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而不被录取。得知张先著的这一情况后,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决定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周教授认为:“这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对张先著的歧视,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剥夺了张先著《宪法》所赋予的平等权、劳动权、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而被告方芜湖市人事局则认为其在招录公务员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所使用的文件和标准是合法有效的。 中国有十几亿人,其中乙肝病毒携带者达1.2亿,因此,关于乙肝的话题显得分外沉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