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出新机制 计生育龄夫妻免费接受6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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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9:07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2月30日电记者罗盘报道:记者在山西省召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接受6项计生技术服务,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伤残补助明年将得到落实。 近日,山西省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方案,并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可免费接受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以及人工流产术、中期引产术和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还有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6项计生技术服务。该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3∶4的比例予以保障。城市实行计划生育育龄夫妻免费接受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和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经费,参加生育、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的,从保险中开支;没有保险但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从市、县(市、区)计生行政部门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经费中开支。 该方案还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所在单位可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均工资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且双方有单位的,各担50%,一方有单位的由单位支付,丧偶者由所在单位全发;无业及个体户、农业人口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从计生经费中解决或财政转移、乡镇集体企业利润提成中解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按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户籍不在本地的,可由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解决,补助经费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