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04年反腐的建议:彻查“权力资本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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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0:14 人民网 |
网友:邵道生 每年一度的中纪委会议即将召开,总结过去一年反腐败工作的得失、布置新一年反腐败之展开,是必然的议题。作为一名研究中国反腐败多年的普通社会科学工作者来说,想借《人民网》的《老邵茶道》一隅,谈谈自己对新一年反腐败之设想。 反腐败的内容很多,很广泛,但是必须有重点,2004年的反腐败工作重点是什么?我想,它应该是对“权力资本腐败”的彻查。 (一) 为什么重点是彻查“权力资本腐败”? 为什么重点是彻查“权力资本腐败”?原因主要有二:(1)“权力资本腐败”是这几年中国腐败表现的主要形式,对社会的危害最大;(2)“权力资本腐败”也是直接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形式,对人民的损害最烈。 中国的腐败从上世纪中后期开始,社会腐败的最主要特色是围绕着“权力资本腐败”展开的。即,这种“权力资本腐败”,不是“流量领域”中的腐败,而是“存量领域”中的腐败,它发生于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于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与腐败相关联的金额巨大,一个个都是天文数字。也就是说,在“权力资本腐败”中的腐败分子,他们不是靠办企业、不是靠科学技术,也无需较长时间的“原始积累”,更没有企业家的艰苦奋斗,只靠“有权人”和“有钱人”之间在办公室內进行“资本运作”,就能在短短几年的时间中将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成亿元国家资产变成自己家产,成为“暴富式的超级富豪”。 此外,随着“权力资本腐败”的“登场”,中国的腐败对广大人民的危害已经从过去的隐形性、间接性转化为公开性、直接性,全国性的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引起的城市经营性土地腐败极大地损害了城市居民的利益,大规模建设工程上马和“开发区”热潮引起的“农村圈地运动”使社会“游民层”的激增,还有那个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腐败将很多在职工人变成了“下岗工人”、“失业人员”……也就是说,由于“权力资本腐败”的“登场”,相当一部分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受到了严重的侵害,显示两极分化最为重要指标的基尼系数之所以超出会国际警戒线,就是与这类腐败密切联系在一起。所以,当今的“权力资本腐败”也是一种“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最为恶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为严重的腐败”。 总之,当今的腐败现象为什么总是那样“严峻”?为什么现阶段的中国腐败仍然处于高发、易发、多发状态?根据笔者多年的反腐败研究,就是这个“权力资本腐败”惹的祸。对“权力资本腐败”若不采取雷厉风行的反腐败措施,将会从根本上动摇“国家的安全”——即它的“生死存亡”,而这,决不危言耸听。 (二) 彻查“权力资本腐败”并不容易,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 彻查“权力资本腐败”并不容易,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为什么?原因有以下几条。 第一。在“存量领域”中的“权力资本腐败”,不同于“流量领域”的腐败,由于它往往与一个地区或某一个领域的所谓的“跨世纪大工程”、“大手笔”联在一起了,其中的含金量特别足,因而,它必须而且必然地将这一地区或这一领域的、具有“绝对权力”的“第一把手”拖了进去,而实际上,由于“第一把手”禁不住利益的巨大诱惑、信仰的丧失和对自己权力绝对的迷信,也的确使相当多的“第一把手”堕入了“权力资本腐败”的泥坑中去了,这也是为什么近几年来“第一把手”腐败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应该坦率承认,在所有的反腐败中对彻查“第一把手”的腐败是最为艰难的。为什么?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极大。可以用权力来对抗权力,他们的官场经验丰富,社会智商高,也熟悉共产党反腐败运作的一套程序,关系网又特别发达,因而难度就特别大,不动真格是无论如何不行的。 第二,在“存量领域”中的“权力资本腐败”,由于它的腐败金额、款项特别大,一旦败露,都是要进监狱、判重刑甚至掉脑袋的事,因而对腐败分子来说,也是一件事关自己“生死存亡”的“大事”,所以,腐败分子必然会对政府的反腐败作竭尽全力的、不是网破就是鱼死的斗争,这就决定了这场斗争的残酷性,这也反过来决定了这场反腐败斗争的难度,不动真格是无论如何不行的。 第三,在“存量领域”中的“权力资本腐败”,由于涉及的领域、部门很广、很宽,而且腐败利益的丰厚,因而将“不同的道”——“红道”、“黄道”和“黑道”——联接在了一起,在一些地方、领域形成了一股难以摧毁的“地方性的既得利益小集团”:“红道”尤其是有权有势的“第一把手”的权势成了腐败势力的保护伞;“黄道”的金钱力量成了这股腐败势力的粘合剂和驱动力,“黑道”的暴力恐怖则使这股腐败势力成了谁都畏惧的东西……总之,“权力资本腐败”使“地方性的既得利益小集团”成了“气候”,这就必然增强了这场反腐败斗争的难度,不动真格是无论如何不行的。 总而言之,“存量领域”中的“权力资本腐败”大大增加了我们反腐败的成本,大大增加了社会反腐败的难度,不动真格的确是无论如何不行的。 (三)怎样彻查“权力资本腐败”? 彻查“权力资本腐败”是一件极其复杂的社会工程,怎么彻查?除了现行的反腐败一套做法外,我想,提几条现行中没有的东西。 第一,尽快建立中央和省两级垂直领导的受理腐败举报中心,成立一个网上腐败举报中心,它以中央和省一级的纪委为中心,联合监察部、高检、审计署、国土资源部、海关等单位,统一、垂直领导,统一、垂直指挥,对举报有功者实施“有奖制度”。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点:(1)可以严格为举报者保密;(2)节省广大民众举报成本,避免往返京城上诉之苦累;(3)能鼓励实名举报;(4)避免一些地方对腐败的“地方保护主义”;(5)更好地了解各地反腐败的真实情况;(6)为将来成立“国家反贪总局”摸索经验。其实,若是成立中央和省两级垂直领导的受理腐败举报中心本身,就很具有“威慑力量”。 第二,在建立中央和省两级垂直领导的受理腐败举报中心的同时,建立一种能与中纪委“直通”的、在实践中能操作的“反腐败案督办督察制度”。为什么要这样做?(1)避免地方官员对反腐败的权力干预,避免“一手遮天”现象;(2)能在“第一时间”中让中央了解到省市一级的反腐败进展的情况;(3)是能直接倾听举报者或腐败受害者的亲自申诉;(4)迅速改变一些地方用拖、磨、泡的“软性策略”来应付反腐败,使地方上的反腐败不了了之;(5)能更好地、更快地调动各方面力量调度反腐败的资源进行反腐败。 第三,反腐败本身就是对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实施的“秋后算帐”,在彻查“权力资本腐败”中更要强调这一点。对此,就要加大力度重点清理城市居民拆迁、农村“圈地运动”和借国有企业改革之名实施腐败的问题,将反腐败与维护城市居民、工厂工人和农村农民的权益联在一起,对其中暗箱操作者、违规操作者、肆意侵呑国有资产者、压低拆迁价格盘剥居民、工人和农民者,不仅要严肃查处,还要严厉查处,不仅要让一些“有权人”和“有钱人”之间的肮脏交易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还要对他们进行法律的惩处;不仅让他们名誉彻底扫地,在经济上让他们倾家荡产,还要对利益受损的居民、工人和农民者进行利益补偿。而当今的惩处还谈不上“秋后算帐”,如根据11月16日国土资源部披露:“今年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以来,全国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8万件,有68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比例是0.0040892人/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是0.0005595人/件。对“圈地运动”进行这样的查处,怎能获得百姓的认同?怎能算是真正的反腐败?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来“铁鋺”,我绝对是一个“秋后算账派”!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