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承诺自毁诚信(你谈我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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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2:34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李伟明 据报道,山西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公示”的院长、庭长接待日却无人接待,害得大厅里几十名等待接待的群众白等一场。应该说,像临汾中院这样公开作出的承诺却不兑现,好制度却不落实的情况绝非个别,而是具有相当代表性的。 公开许下的承诺不兑现,好的制度没落实,这多少反映出我们某些公务人员契约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的现实。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公开作出的承诺和制度,就会失信于社会,失信于人民。 近些年来,为了改善自身形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我们不少机关单位采取了设立“××长专线”、“××服务台”、“首问负责制”之类的制度和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常常以挂牌或登报的形式向社会郑重公布,具有单方承诺的性质。如果这些制度和措施都能不折不扣地履行,这无疑是件大好事。然而,从实际的情况看,这类制度和措施甚少能贯彻始终。 国家工作人员随意违背承诺和制度,从本质上说,是漠视群众利益的表现。这种目无群众、罔顾群众利益的作风,是与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格格不入的,人民群众极为反感,必须早日根除。 《华南新闻》 (2003年12月31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