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路不忘筑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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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3:09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交通厅获悉,该厅日前专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召开会议,强调在公路建设中要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必须在年底前结清。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 据悉,目前在部分公路建设项目中,建设用地未征先用、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必须认真落实先征后用、合理补偿、资金到位等各项工作措施,防范农民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必须与施工现场的所有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应随时抽查各单位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要及时予以纠正。随时受理农民工的举报投诉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实施劳动工资支付监控,要建立劳动用工的举报投诉制度,指定固定电话,随时受理农民工有关工资拖欠问题的举报投诉电话。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施工单位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依法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在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甚至降低或取消其资质。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据悉,交通部门要求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在年底前解决,并将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清查,重点清理检查项目法人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违反劳动用工制度、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今年拖欠的工资必须在年底前结清,施工单位必须在年底前限期补发农民工工资,或直接由项目法人用施工工程款支付其工资。 作者:刘惟烜 汤金应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