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实施物价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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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4:42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2004年第一季度不会出台涉及民生的提价项目,“两节”期间,与民生相关物资的价格波动将受到密切监测。 市物价局日前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发出通知指出,严格控制涨价项目出台,2004年一季度原则上不得提高政府制定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要加强粮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汽油、柴油、药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一旦发现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等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平抑价格。 “两节”期间,铁路、民航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一律不得随意加收任何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公路不得突破上浮幅度;一律不得提高景点门票价格。(何昌钦)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