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禁令”约束纪检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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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7:1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30日讯(记者邹爱华)记者今日获悉,省纪委近日印发了《中共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六条禁令》,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 “六条禁令”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保健、娱乐等活动;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提出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要求;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任何与个人或亲友有关的私利要求;严禁泄露工作秘密。 “六条禁令”将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对违反禁令者,省纪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