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公布发生及救治等情况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8:41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部将公布的信息包括同一类别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情况;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发病人数及救治情况;事件发生原因和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情况等。 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的《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规定,卫生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另外,卫生部将以月报、季报、年报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和卫生部网站的“疫情发布”专栏上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必要时授权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遇有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后,卫生部将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及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