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职工领回工资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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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3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朱军备董小军通讯员陈明庭范宏雷)昨天上午,阳光明媚。对原鄞州东方五金工具厂的100名职工来说,昨天更是个让他们感到温暖的好日子:在鄞州区法院执行局于姜山法庭举行的工资款现场兑付会上,他们领到了被拖欠已久、总额达15万余元之巨的全部工资。 今年9月24日,鄞州区法院姜山法庭接到姜山镇人民政府的紧急电话,称鄞州东方五金工具厂的大量职工正涌向该镇劳动监察站信访,要求解决被拖欠已久的工资问题。 鄞州区法院姜山法庭的法官来到现场后,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所在地的村基层组织对职工做了大量的说明疏导工作,暂时平息了混乱局面。经法官核实,鄞州东方五金工具厂厂长因经营不善出逃,留有多起经济纠纷正处于执行期。鄞州法院执行局立即依法作出裁定,查封了该企业的所有财产,并落实人员进行封闭式管理。当日,姜山法庭在经过与该镇人民政府协商,决定由镇政府暂借给每位职工一定数额的生活费,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随后,法官又引导他们向鄞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对这起纠纷的仲裁,将案件纳入司法轨道。 被拖欠工资的职工大多来自外地,为赶在年底前解决此事,在案件尚处在仲裁阶段时,法院执行局就指派一名法官对该企业所有的设备、产品等各项财产进行清查核实,为案件的最后执行作准备。 就在这时,案外人陈某对法院的查封提出了执行异议,称自己与工具厂有加工关系并在该厂存放有部分设备,这给财产的清查工作增加了难度。为了公正处理执行异议,承办法官马上向异议人、工具厂业主家属、企业职工及企业所在地基层组织等各种知情人员作了调查,在取得翔实证据材料后,又经过听证程序,法院执行局终于在12月初对执行异议事项作出了裁决。 12月5日,对此案的仲裁裁决生效,职工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此时,在经过前一阶段的大量工作后,法院对企业被查封财产的拍卖已准备就绪。12月22日,部分职工来到了拍卖会现场,欣喜地看到被执行财产卖出了比被拖欠工资总额稍高的好价钱。 为了保证100名职工全额领到工资款,鄞州区法院在拍卖企业财产时,将拍卖费用压缩到了最低标准,并免除了这个案件的全部执行费。(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