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敲诈不报伤害对方反被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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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3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晓得陆所)12月29日晚上,遇到敲诈后不向警方报警,却用尖刀伤害对方的江西籍男子赵某,被余姚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而依法刑拘。 12月28日下午5时许,三名男子蹿至余姚市陆埠镇桥东菜场江西籍男子赵某的摊位前,以语言威胁等手段向赵某进行敲诈,赵某被迫给了三人20元现金。对方得到20元钱后继续向赵某索要人民币100元,遭到了赵某的拒绝。这时其中一名歹徒捡起石头砸伤赵某头部后逃离现场。附近的摊主见状,纷纷追赶三名敲诈男子,摆鸡肉摊的安徽籍男子刘某顺手拿起一把菜刀,拦住了其中一名敲诈男子。赵某见状,从旁边一肉摊拿了一把尖刀,冲上去在那名敲诈男子的腿上猛刺一刀,那名男子被刺后负伤逃跑,此时赵某才向警方报警。接警后,陆埠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将那名敲诈男子抓获并送医院抢救,但其终因出血过多于当日晚上死亡。 目前赵某已被刑拘,死者及另两名敲诈男子的身份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