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在即社保专家前天莅临本报“权威热线”解难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0: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在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即将实施之际,前天,广州市劳动和保障局副局长郑玉华、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处长陈泰才等专家,莅临本报“权威热线”,应答众多读者的疑难。

  个体户要参加工伤保险吗?

  刘某:我在一个私营的饮食店打工,一工友在工作时被严重烫伤,店主认为个体工商户可不参加工伤保险,故劳动者受伤时可不支付工伤待遇,这有违反法规吗?

  广州市劳动和保障局副局长郑玉华:工伤职工应享受全部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要求所有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执行是违法行为。

  试用期工伤保险受限制吗?

  李某:我是大学毕业生,被某合资企业招为临时工,试用期内左手指在操作机器时受伤。单位认为我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处长陈泰才:依据原劳动部《企业组织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劳动者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只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均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受试用期的限制。

  工作劳累致病是工伤吗?

  段某:我得了心包积液病,医生说是因为工作劳累所致的,而我本人正好在得病前因工厂的任务重,每天工作10小时,请问我的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副处长陈卓敏: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7种可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况,你的病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款,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业病必须是已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取得明确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所确诊的职业病属于“法定职业病”,即属于卫生部、属劳动人事部等联合规定的“职业病名单”范围;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可列入工伤保险范围(包括地域、辖区、患病时间等)。

  非法用工工伤赔偿怎样处理?

  曾某:有个朋友找我到工地看护建筑材料。楼上掉下一块材料把我的手砸伤了,该朋友花了2万元医疗费,但我的手仍不能动,他不再为我支付医疗费了,我怎么办?

  工伤和生育保险处主任科员赵向新:这是一种非法用工的工伤事故,其伤亡事故的责任认定、调查处理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你可向他们举报。另外,要提供你的用人单位是谁,还要提供首诊病历,受伤时在场工友证明等。

  个人可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吗?

  刘某:我在上班时被机器轧伤手,现合同期满,企业人事部门的新干部以不清楚以前发生的事为由,拒绝赔偿,该怎么办?

  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副科长郑建峰: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故单位不能以“不清楚情况”拒绝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单位不肯申报,职工或者其直系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单位索赔工伤待遇。(来源:广州日报)


新浪网2003年度新闻评选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结识新网友,短信免费发,就来了了吧!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捕 订阅新浪新闻随时掌握最新动态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快来提升躯体魅力
更恩爱的超级法宝
非常笑话
嗒!只要点下这里
马上进入爆笑天地
图片
铃声
·[朴 树] 白桦林
·[和 弦] 她的背影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新年贺岁招商有礼!
新网站,想要人知道?
手机搜索,英明选择!
企业网上商机市场!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西安教育资讯!
出国留学大优惠(鄂)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揭开糖尿病难治愈之迷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超级精彩
爆笑无比
酒楼小姐抱怨旗袍开叉太高:腿毛都露出来了!老板咬牙…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