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首轮经济强县的决定(2003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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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0:51 贵州日报 |
1999年,省委、省政府决定采取分类指导、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一手抓扶贫、一手抓促强,在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同时,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律,确定建设云岩区等20个首轮经济强县(含市、区)。四年来,各建强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完善工作思路,落实促强政策措施,调整经济结构,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了县域经济的发展。20个建强县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高于全省2.5个百分点和4.72个百分点。2002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全省人均水平的2.06倍。经对20个建强县四年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全部达到合格要求,圆满实现了建强县的目标任务。 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推动经济强县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决定授予云岩区、南明区、白云区、乌当区、红花岗区、仁怀市、西秀区、兴义市、开阳县、花溪区“贵州省经济10强县(市、区)”称号;授予清镇市、铜仁市、盘县、都匀市、金沙县、遵义县、钟山区、凯里市、毕节市、赤水市“贵州省经济强县(市、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为进一步推进经济强县建设提供有益借鉴,为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建设经济强县是省委、省政府为抢抓历史机遇,实行非均衡推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小康建设步伐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富民兴黔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