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又起波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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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1: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孙剑)在“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5名被告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判刑之后,昨日亿安科技集团公司被推上法庭,起诉罪名仍是操纵股票价格。 该起诉书指控,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间,亿安集团通过控股的欣盛、中百等7家公司划拨资金人民币18亿余元,以及在多家证券营业部通过股票质押融资人民币19亿元,用于买卖亿安科技等多种股票。其中,通过自买自卖“亿安科技”股票,使“亿安科技”股票价格由最初的每股7.55元跃升至最高的每股126.31元,并凭此非法盈利人民币4亿多元。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对“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49亿元,另外还罚款4.49亿元。 亿安集团的辩护人昨日辩称,该案涉案人员有的已经被判刑,承担了应有的罪责,有的则潜逃国外,至今无法归案,而且中国证监会已经在2001年对亿安科技集团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另加罚款,亿安集团已经受到了应有处罚,不应该作为单位再次被以同一罪名起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