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向人大定期通报 市政府公报发到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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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3:49 新民晚报 |
本报讯 (记者秦武平)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市政府将建立一项新的制度,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这项制度是经市政府与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后制定的。今后,市政府一般每两月一次,由市长或副市长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政府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市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和立法计划的政府工作事项等。 此外,《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从明年起将扩大发放,总数从目前的2万份增加至20万份,发放点、发放单位也将增加。《政府公报》通过邮局、东方书报亭、新华书店等渠道免费发放,并发至居委会、村委会,方便市民就近查阅,同时还在“中国上海”政府网站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