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年轻有为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6:44 人民网 |
人民网安徽讯(叶俊学)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安徽省最年轻的中院。成立仅两年多的时间,亳州中院实现了令人刮目相看的跨越:2002年被命名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2003年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中院及所辖两个基层法院被安徽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执行工作创全省第一名;全市所有人民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规范化人民法庭”。严格制度管理。中院党组一班人深入到所辖的三县一区基层法院,跑遍了所有的人民法庭,对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物质装备和法院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4万余字的管理文件,确立了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基层建设为重点的工作指导思想,形成了全市法院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后,他们又完善了40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制度链,为亳州中院的顺利起步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和思想基础。 为了确保办案质量,亳州中院对各类裁判文书的拟定有一个严格的标准,错别字不能超过万分之一,有人说,这比新闻宣传的错字率要求还严。有两名审判员,一个在制作一份刑事判决书时漏掉了文号,一个在一份判决书里出现了十几个错别字,院里发现后,按制度将他们从审判岗位上撤下来到立案庭锻炼做书记员,直到他们在工作中有了起色,全院人员投票满意了,才又回到了审判岗位。两位审判员很有感触:开始我们面子真有点过不去,觉得这制度近乎苛刻,但后来我们想通了,制度对事不对人,只有严要求,才有高素质和高质量,否则法院公正办案的形象如何树立?近乎苛刻的制度不仅教育了当事法官,其他法官也引以为鉴,上紧了质量的紧箍咒。两年来,亳州中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300余件,所审结的一审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所结的二审案件无一定性错误,无一当事人缠诉,检察机关无一件抗诉。这样一个结果,对于一个年轻的中院来说,的确不容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激励典型。中院原工会主席任兴志在分管审判大楼的建设中,勤政廉洁,不仅按时完成了工期,而且在建设过程中未吃过工程部门一顿饭、未抽过一根烟,还为中院节省了上百万元的资金。后来他在赴农村参加“三个代表”学教活动中积劳成疾,以身殉职。院党组立即决定以任兴志同志为榜样,推出一批身边的典型,以此兴起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任兴志的事迹材料出来后,院长杨德龙含着热泪亲自修改了七遍。全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和亳州市委的领导都被任兴志的事迹深深打动。市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市各行各业向任兴志学习。以此为契机,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实际,树立了“优秀军转干部”、“巾帼英雄”、“五四青年卫士”、“模范党员”、“优秀基层法庭庭长”各类典型,把事迹汇编成册,人手一册,还组织这些先进典型巡回作报告,“我为人民掌好权、办好案”成为法官们的共识。劲松之下,必有清风。中院成立以来,没有一起违纪违法的事件发生。 文明执法结硕果。亳州中院在当地党政领导和群众心中树立起了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亳州市委副书记李学香评价说:“司法文明的种子在亳州中院已深深扎根,成为亳州市文明创建的一面旗帜,如果各执法部门都像亳州中院这样,我们还有什么工作做不好呢?”。中院立案庭的人员年轻而有朝气,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经他们审查的5500多件案子没有一件是不当立案,没有一件被延迟立案,立案准确率达到百分之百。立案庭就被评为全省立案信访先进集体,立了集体三等功。中院民一庭两年多审理的一审案件竟没有一件被当事人提起上诉,这不仅得益于良好的办案质量,也得益于法官们苦口婆心的案外“功夫”,他们在办案中最大限度地讲究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促进社会稳定。法官接到案件后能调解的就尽量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后对婚姻家庭一类的案件定期回访,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刑庭的7名法官在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人均办案超百件,除去节假日平均每四天就要办结一个案件,法官们在灯火通明的办公室里,不知熬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辛勤的劳动终于换来了亳州市这个地处四省交界处农业大市的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执行局千方百计解决“执行难”,两年来多次组织了集中执行和县区间的交叉执行,力克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执结率率先在全省突破80%,为此,市委专门召开了执行工作表彰大会。 亳州中院终于成功地完成了由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的跨越,一个个“亮点”,一项项业绩,群众看在眼里,赞在心里。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