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立法保护鄱阳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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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22:45 东方网-劳动报 |
据新华社南昌12月30日电将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规定,在鄱阳湖湿地区域内从事采沙活动,应当依法办理河道采沙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开采时间、种类、方式以及开采地点、深度、范围和开采量进行,非法采沙者最高可罚款10万元。(来源:劳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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