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一己之便挂'万国旗'被指责 执杀猪刀冲进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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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8:50 新桂网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12月30日讯(记者杨建林)为图一己之便,柳州市一居民从家中拉出一根铁线,绑在与邻居家之间的大树上,将洗涤后的衣物挂在上面晾晒。没想到,这一行为导致两家反目,还引出一起故意伤害的刑事自诉案。 阿强在柳州市荣军路上经营着一家印刷业务的门面,阿忠与其相邻而居。两家门前有一棵大树。一年前,阿忠一家拉起一根铁线绑在大树上,经常在上面晾晒衣物,其中包括一些贴身内衣裤。阿强对此感到既尴尬,又不满,认为阿忠将衣物挂在门前,给上门洽谈业务的客户造成不佳印象,影响了生意。双方为此多次争吵。 今年2月17日上午,阿忠把家里的文胸短裤挂到铁线上,阿强从门面里走出来,再次相劝。双方再次争吵。阿忠高喊遭阿强打了,转身回到家中,伙同儿子分别手持砖头和杀猪刀冲进了阿强的门面,和阿强扭打在一起。混乱中,阿忠和阿强的母亲均受伤,110巡警及时赶到,制止了这场纠纷。 经法医鉴定,阿忠右手第五掌骨骨折,构成轻伤。6月5日,公安机关认为该案属于自诉案件,决定不予立案。6月10日,阿忠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控告阿强犯故意伤害罪,要求追究阿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忠手掌受伤事实可以认定,但如何受伤双方各持一词,证人各有所言,矛盾诸多,因此认定被告人阿强故意伤害证据不足,阿忠的自诉指控不能成立。12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阿强无罪,并驳回了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阿忠的诉讼请求。(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编:覃雄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