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新政策大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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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1:3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银行业 开放北京昆明厦 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将逐步开放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在加入后3年内,开放昆明、珠海、北京、厦门;加入后4年内,开放汕头、宁波、沈阳、西安;加入后5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 由于珠海已经提前实现了开放,因此预计今年昆明、北京、厦门等城市将进一步向外资银行开放。 自2004年1月1日起,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审批,海关不再凭中国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放。 但其中不能复出口的黄金及其制品经批准内销的,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仍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海关凭人民银行的批件并按内销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这一政策将有效推动我国黄金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为国内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黄金饰品的同时,也将使我国黄金企业昂首走出国门。 从2004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将进一步扩大。 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 金融机构将不再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厘定利率,将进一步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打破瓶颈。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亦将于同日起实施。 按照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将不得拒兑残币污币。这两个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维护和提高人民币信誉。 银行业监管法和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法将于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三大银行法的正式实施,完成了银行业的法律体系的搭建。(孔华) 保险业 更多险种可供选择 保监会多部法规将出台: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细则)、《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目前正在修改和讨论中的法规,2004年将陆续出台。 团体健康险可能提前开放: 根据 W TO承诺,中国加入WTO后三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但业内人士预测,中国可能将于2004年提前向外资开放团体健康险等业务领域。 可以预见,2004年我国的保险产品在种类和质量上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多个新型健康险产品将在2004年进入市场。 外资非寿险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 根据WTO承诺,2004年,外国非寿险公司将可以向中国和外国客户提供全面的非寿险服务。同时,外国非寿险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即没有了企业设立形式的限制。 中国非寿险业务领域的竞争无疑将更加激烈。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外资保险公司必将加速业务结构的调整和新产品的开发,更多的财产险、车险、意外险品种将供消费者选择。(史丽萍) 证券业 实施上市保荐制度 2003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新一届发审委25名委员闪亮登场。IPO新政也就此确立。这标志着2004年的股票发行工作开始进入一个公开、透明、公平的通道中运行。 在过去,发审委委员身份保密等制度使发审委工作缺乏相应的透明度,出现了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唆使发行人对委员“公关”等有损发审委形象的行为,干扰了发审委正常的工作秩序。 证监会现在对发审委制度采取的改革,将有效地建立健全市场约束机制,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健康运行。 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中国证监会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这项制度的推行必将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尤其令人关注的是,保荐制度中引进了持续信用监管和“冷淡对待”的监管措施。《办法》规定,除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对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采取“冷淡对待”的具体监管措施,即根据情节轻重,在一定时间内不受理或不再受理其提出的推荐发行上市申请,严重的还要取消其从事保荐业务的资格。 《办法》还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个人的不良信用表现记录在案并予以公布。 原定在2003年最后一次人大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的《证券法》修正案草案有可能推迟。 据悉,这主要是由于《证券法》与《公司法》某些条款存有冲突,协调两法的修改步伐非常重要。因此,两法修订工作将同步进行,而这势必使《证券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进程延后。 有专家预测,《证券法》修订草案下一步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时间,至少要等到明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后,即要到2004年4月以后。(杨欣) 旅游业 CEPA元旦起实施 2004年是中国加入 W TO的第三个年头,也是中国全面履行承诺的第三个年头,各种政策将让旅游业变得更开放,也更有活力。 2004年1月1日,CEPA开始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开始实施,内地的旅游业将进一步向香港开放,这将会大大加强粤港澳三地之间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 2004年1月1日,将全面实行粤港双方互认驾驶证。 实施范围为小型汽车和摩托车驾驶证,这为广东居民自驾车旅游香港提供了便利。 2004年1月1日,中国民航及旅游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正式结束,从即日起,开始恢复非典之前的税收政策。 2004年1月1日,中国国家旅游局和 V ISA国际组织的合作伙伴协议正式实施。 双方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在全球范围内通力合作。 2004年1月1日,新加坡针对中国游客签证的新规定正式实施,中国公民前往新加坡的个人旅游签证可由旅行社代为办理。 2004年初,将正式实行商务部和旅游局合二为一的《中国酒店星级评定标准新规定》,该规定也将成为以后评定星级饭店和酒楼的规范性文件。 2004年初,国家旅游局将与欧盟签订 ADS(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国)协定。 该协定的签订表明欧盟正式成为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国,这对于国内出境游市场格局的变化将会带来非常深刻的影响。 2004年5月1日起,广东省居民均可凭个人证件办理港澳游。 个人港澳游将扩大到广东全省,香港、澳门的旅游收入将会在今年的第一个黄金周迎来大发展。(王飞) 民航业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吸引私人投资进入民航业的相关法规的草拟工作已经完成,预计会在2004年第一季度内正式公布。 民航总局将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投资者根据准入条件设立新的企业或参股现有企业,进入民航市场。这将为国内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投资民航业创造必要的法规环境。 民航业投资将由投资者自行决策。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日前发表言论称,除涉及民航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由民航总局进行审批和决策外,其他项目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 国际航线将建立进入与退出的评审机制,而不再由少数航空公司垄断经营。这将支持有能力的航空公司大力拓展国际航线市场。 机票价格将进一步走向市场化。民航总局在稳定现行运价幅度管理政策的同时,将逐步放松运价管制。这将给航空公司以更多的定价自主权,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 民航总局将通过试点和立法,调整大型机场起降时刻的管理办法。 这将促使航空公司在准点经营服务方面展开新的竞争。 民航总局将逐步放松国内航线经营权审批。 航空公司将拥有更大的航线经营空间。也将促使航空公司加大新航线的开拓力度。 《航油市场准入规则》和《供油设施建设规范》将于今年开始实施。 依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入世贸组织后3年内允许外商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5年内允许外商从事成品油批发业务。分销服务市场放开之后,少数航班密度大、加油量大的机场必然会受外资的“追捧”。(彭俊杰) 文化业 外资涉出版物批发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将于2004年1月1日实施。 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南京等7大试点城市的中外合资电影院中,合营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突破此前49%的上限,最高可达75%。 同时,外商投资电影院的门槛也大大降低,注册资本要不少于600万元,与原先相比下降了400万元。 CEPA将于2004年1月1日实施。 届时,香港进入内地的电影将不占进口电影的分额,并且可以在内地投资经营影院业务,持股比例最高可达75%。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套节目中每天播放公益广告的数量不得少于广告总播出量的3%,每套节目每天播放广播电视广告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量的20%。 不得在6:30至7:30、11:30至12:30以及18:30至20:00之间人们用餐时播放容易引起受众反感的广告,如治疗痔疮、脚气等类药品及卫生巾等卫生用品的广告。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管理办法》将于2004年1月10日起实施。 新的管理办法在对境外卫星电视落地的管理上显得更加详细,并增加了新的审批条件,取消了有关境外媒体实力的限制,此前规定须为当地前三名。 2004年12月1日起,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将可以正式涉足国内出版物的批发领域。(戴动坤、卢德夫)(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