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一人作弊全班考试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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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00:16 人民网 |
网友:晏扬 眼下正逢学校期末考试之际,考试作弊又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今年,南京农业大学尝试用“免监考”制度来考验学生的诚信:考场内不安排监考老师,但偶尔会有巡视人员来检查,如果发现有人作弊,或阅卷时发现雷同试卷,则全班同学考试作废,并接受纪律处分(《南京日报》12月26日报道)。这就意味着,参加“免监考”的学生不但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同一考场内的其他同学负责。 “免监考”(无人监考)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近年来许多学校都在进行这种的尝试,但是一人作弊全班都要跟着“遭殃”,这种事情以前还闻所未闻。在没有监考老师的情况下,杜绝考试作弊只能依靠考生的自觉自律和相互监督。然而问题是,监督其他同学是考生的一项义务吗?防止其他同学作弊是考生应尽之责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个别同学作弊为何要全班同学承担“失察”之责呢?没有作弊的同学的考试成绩为何不算数,还要接受纪律处分呢?这简直就是不讲道理!而学校应该是最讲道理的地方,不讲道理的学校怎能培养出讲道理的学生? 大学生作为法律上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可能对他人的行为负责。在正常监考情况下,如果发现考生作弊,或阅卷时发现试卷雷同,处罚的也只是作弊的学生,而不会处罚监考教师,除非监考老师有明显“失职”行为。这里的区别是,监考老师有维护考试秩序、杜绝作弊的责任,而参加考试的同学却没有这个责任(不管有人监考还是无人监考)。换句话说,无人监考之下的考场即使乱成一锅粥,那么没有作弊的考生也照样毫无过错,而只能证明无人监考这种尝试的失败。 退一步讲,即便同一个考场内的学生有意相互监督,但是在各自紧张埋头答题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可能对周围同学的微小举动(包括作弊)明察秋毫。有人监考时,想作弊的学生尚能采取“高明”招数骗过老师的眼睛,无人监考时,寄希望学生相互监督来维持考场秩序,杜绝作弊行为,又怎么可能? 也许是我的想法过于保守,总觉得无人监考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花架子”。现在大学生考试作弊成风,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充分说明当前很多学生的诚信意识堪忧,学生普遍的诚信意识还没有达到让人放心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实行无人监考,等于在学生诚信方面搞“拔苗助长”,其实际效果可能使那些不讲诚信的学生更习惯于投机取巧,而那些原本讲求诚信的学生,也可能难以抵挡投机取巧的诱惑而放弃坚守原则。我们不能寄希望所有考生都能够严格自律,恪守诚信,都能达到“慎独”的思想境界,所以我们仍然需要监考,如同我们不能寄希望每个人都能自觉地遵纪守法,仍然需要警察和监狱一样。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