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 就业就医子女入学有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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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09:3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人口计生局获悉,从即日起,来筑的流动人口将享受与户籍人口一样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接受同样的管理,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有关部门将参照户籍人口有关规定,为其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 据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接受基本项目计生技术服务的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有用工单位的,由单位负担。 此外,跨省流动人口拟生育第一个子女,如男方为贵阳市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或所生子女可随父落户的;或夫妻双方在贵阳市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职业和住所且有常住倾向的,也可在贵阳市办理生育服务证件。 据悉,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违反当地有关规定拖延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审批手续、擅自增设流动人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户籍地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立孕检站等行为将受到处罚。 (王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