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记者行骗 山西一农民被判一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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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1:25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1月2日电记者安洋报道:冒充记者行骗的李志祥,近日被山西祁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武乡县洪水镇菜树庄村农民李志祥,曾用名樊永伟、李伟汉、李志翔,41岁,高中文化。1989年,李志祥因犯伪造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被榆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4年因诈骗被太原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教3年;1998年因合同诈骗、票据诈骗被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2000元。去年2月18日,李志祥冒充法制日报记者到省人民检察院行骗,被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区分局行政拘留15天。 去年4月,他自行伪造了“法制日报山西记者站”“生活潮都市月报社”等3枚印章,又伪造了法制日报山西记者站的记者证、工作证、介绍信,于5月13日下午持署名李伟汉的假记者证、介绍信到祁县县政府办公大楼,声称祁县某厂有使用童工问题,要找县劳动局局长调查此事。有关人员怀疑其身份有假而打电话报警,公安干警及时赶到将其抓获,并在其太原住处搜出“法制日报山西记者站”等3枚假印章、刻章用刀具及假记者证、假工作证若干。法院认为,李志祥多次受刑事、治安处罚,获释后不思悔改,又伪造假印章及记者证、介绍信等证件外出使用,侵犯了相应报社的声誉及正常活动,其行为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属累犯。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