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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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1: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茂名讯 近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香港铜锣湾2000万元钻石抢劫案被告人董敏芝、杨平等宣判送达终审判决书。高院的终审判决认定维持茂名中院原判,判处董敏芝无期徒刑,判处杨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家和、邓世麟、麦焯雄、梁波有期徒刑十三年到十年。 2002年7月17日下午4时许,香港 E MA珠宝公司的营业代表苏应贤与同事AVI(以色列籍人)在香港铜锣湾波斯富街被两名劫匪用铁水管袭击头部后倒地昏迷,事主苏应贤的黑色公事包被抢走,内有价值港币300多万元的钻石和其它物品,AVI晕倒时把装有约1700万元钻石的公事包压在身下而幸免。 经过十几天的较量,茂名市公安局刑警将董敏芝等涉案疑犯一一擒获。该案于2003年1月交由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茂名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董敏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杨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家和、邓世麟、麦焯雄、梁波有期徒刑十三年到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至30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董敏芝、邓世麟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二审后确认原判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杨过、吕强)(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