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景洲大厦业委会主任被罢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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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1:2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陈阳阳)深圳景洲大厦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炒”换管家一事(本报曾报道)有了最新发展。2003年12月31日,该大厦业主委员会邹家健被深圳住宅主管部门免职,成为全国第一个被地方政府住宅主管部门直接用行政红头文件罢免的业委会主任。 自选“管家”轰动一时 这起罢免事件的起因缘自前不久轰动全国的深圳景洲大厦物管选聘风波。 2003年10月18日,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在全国《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后首开先例,绕开深圳住宅局行政主管部门,没有采用深圳10年前制定的地方物管条例,按国务院9月1日新颁布的全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举行业主大会,完全由业主自主投票表决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当时有媒体评论称深圳景洲大厦自主选聘“管家”的做法,是“新条例下的博弈”,标志着中国房产物权人在法律指引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行调节处理民事事务的开始,预示着行政干预将从物管选聘民事事务中退出。 拒绝整改业委会主任被罢免 据邹家健称,2003年12月31日晚上8时,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的9名成员(2人因故缺席)被深圳住宅主管部门召集开会。会上深圳市、区两级住宅局要求参会的深圳景洲大厦按深圳地方物管条例规定,重新招投标选聘物管企业。与会全体业委会成员表示拒绝接受住宅局“整改”要求。 住宅局决定:罢免邹家健景洲大厦业委会主任、委员职务。邹家健成为全国第一个被地方住宅主管部门直接用行政红头文件罢免的业委会主任。 住宅局:罢免有法可依 去年10月31日,景洲大厦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管家”进驻。11月17日,深圳市住宅局发出“关于责令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限期改正违规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行为的通知”。 通知认为,景洲大厦绕开住宅局主管部门,抛开深圳物管招投标程序,通过业主大会由业主完全自主投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9条、第22条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通知责令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本通知起15日内”“限期改正违规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行为”,“应按规定的招投标程序组织招标活动,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