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路“三乱”说“不” 河南通报查处4起典型公路“三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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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1:22 人民网 |
人民网郑州1月3日电记者王明浩报道:坚决对公路“三乱”说“不”!河南省纠风领导小组日前向社会通报了4起典型公路“三乱”问题,强调在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同时,要下力气研究治本之策,绝对禁止把公路当成小集体创收的“钱袋子”。 记者了解到,这4起公路“三乱”案件是:1、襄城县交警大队乱罚款逾百万元,乱收费千余元,招待费违规超支38万余元; 2、许昌县交警大队违规罚款1万余元; 3、叶县交警大队乱收费、乱罚款34.8万元,以拨作支12万元,违规支出2.8万元,招待费严重超支; 4、平顶山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有关人员乱罚款问题。 据悉,许昌市、平顶山市和襄城县、许昌县、叶县纪检监察机关已查明上述公路“三乱”事实,对违规收费、罚款全额没收,给予直接责任人以辞退、限期调离、行政记过、行政降级、撤职、免职等处分,追究有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等的领导责任,予以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