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择低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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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2:47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张晓莉)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昨天发布通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在销售时应同时标注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建筑面积基准价格,如果按两种价格计价的总房价有差异时,买房人只需支付其中较低的总价款。 此前有专家释疑,认为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导致的只是单价的表面变化,并不会引起总价款的改变。但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基准价格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市国土房管局才下发了上述通知。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许多经济适用房的基准价是在去年12月1日以前就已经审批完的,实行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后,开发商要自行测算出新的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避免可能出现两种价格计价导致总价有差异而给购房人带来损失的情况,规定消费者有权支付其中较低的总价款。该人士还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协商,以后直接审批按套内建筑面积制定的经济适用房基准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