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借计生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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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2:49 京华时报 |
作者: 来源: 本报综合消息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等七部委日前提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对流动人口积极推行属地管理和服务;加强暂住户口登记备案,明确房屋出租户有依法协助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意见特别强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为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加价收费,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向流动人口乱收费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