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安经费有保障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5:53 天府早报 |
早报讯(肖兴文记者周海波) 从今年起,我省将建立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对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和公安业务费及特别业务制定分类保障标准。除基本建设、装备、工资福利、专项经费之外,年人均一类为3.4万元,二类为2.3万元,三类为2.1万元。省财政将通过“县努力、市尽职、省帮助”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的顺利进行。分类保障标准从今年开始在全省执行,各地必须在2005年全部达到省核定标准。 |